第十章 外匯業務


1. 外匯業務包含那些項目?

答:辦理之項目有:

  1. 出口押匯業務

  2. 進口外匯業務

  3. 一般匯出與匯入匯款

  4. 外匯存款

  5. 外幣貸款

  6. 外幣保證金

  7. 外幣帳戶操作及保證業務


2. 試列舉買匯業務

答:

  1. 出口押匯(含即期及遠期)

  2. 匯入匯款結售為新臺幣

  3. 光票託收入帳

  4. 光票買入

  5. 外匯存款結售

  6. 進口存入保證金退回

  7. 匯出匯款退匯

  8. 收兌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


3. 試列舉賣匯業務

答:

  1. 進口業務(含進口開狀、進匯及進口託收之結匯)

  2. 以新臺幣兌匯之匯出匯款

  3. 外幣帳戶提款轉外幣匯出

  4. 代出外幣現鈔或旅行支票

  5. 匯入匯款退匯改新臺幣核付者

  6. 出口押匯拒付改新臺幣償還者


4. 外匯指定銀行與非外匯指定銀行之差異為何?

答:

  1. 外匯指定銀行:可辦理 全功能 外匯業務(如出口、進口、匯兌、存匯、貸款、擔保等)

    • 具有授權辦理外幣帳戶操作及各項外匯保證業務。

  2. 非外匯指定銀行:僅得承作部分一般匯出入與外匯存款業務,不得辦理全面外匯服務。

5. 何謂 OBU?

(1) OBU(Offshore Banking Unit)為國際金融業務分行,屬於「境外金融中心」,設於國內但專營境外業務。

(2) 核心重點:

  • 設立目的:吸引外資、發展金融中心。

  • 只能與非居住者辦理外匯業務(不得承作新臺幣業務或對本地客戶辦理業務)。

  • 業務類型:可承作存放款、外匯貸款、投資、金融衍生商品交易等。

(3) 限制:不得收辦台灣本地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境內公司之新臺幣存款。


6. 何謂 SWIFT?

(1) 定義:
SWIFT 全名為「Society for Worldwide Interbank Financial Telecommunication」,即「環球財務通訊協會」。

  • 功能:提供全球銀行、金融機構一個標準化、快速、安全的金融電文交換平台。

  • 用途:傳送國際匯款指示、資金移轉、信用狀開立、通知、回覆等電文。


(2) SWIFT 電文代碼分類:

電文格式為 MTxxx,每個代碼前三位數表示類別:

類別 說明 範例
a. 第一類 顧客匯款與支票 MT103(顧客匯款指示)
b. 第二類 金融機構間匯款(資金劃撥) MT202(金融機構匯款)
c. 第三類 外匯及貨幣市場 -
d. 第四類 收款或兌票通知 MT400(付款通知)、MT430(修改指示)
e. 第五類 證券業務 -
f. 第六類 商業與貿易融資貸款 -
g. 第七類 信用狀與保證 MT700(信用狀開設)、MT707(信用狀修改)
h. 第八類 旅行支票 MT810(旅行支票退款請求)
i. 第九類 現況報告與對帳 MT900(借記通知)、MT910(貸記通知)、MT950(對帳單)

7. 本行的 SWIFT CODE 為何?

答:
SWIFT CODE 為國際金融電文代碼,各據點如下:

  • 台灣總行營業部:ESUNTWTP

  • 台灣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ESUNTWITPOBU

  • 紐約分行:ESUNUS33

  • 香港分行:ESUNHKHH

  • 洛杉磯分行:ESUNUS6L

  • 新加坡分行:ESUNSGSG

  • 柬埔寨分行:ESUNCNBB


8. 何謂 MT940?其功能為何?

答:

  • MT940 為 SWIFT 電文之一,稱為 Customer Statement Message

  • 用途是將每日帳戶交易明細、自動彙整為對帳單,回傳給企業客戶。

  • 功能:提供企業每日帳戶之入出帳交易明細,協助企業進行資金調度與帳務對帳。


9. 外匯計劃審查指的是什麼?其與核准有何不同?

答:

  • 外匯計劃審查是指主管機關(如中央銀行)對重大外匯交易先進行用途、性質、總量等審查程序;

  • 與「核准」不同,審查屬於預先了解並提供意見,而核准則具備法律強制力。


【匯兌類】

10. 本行買賣外幣現鈔及旅行支票的幣別為何?

答:

  • 外幣現鈔:美金(USD)、港幣(HKD)、日幣(JPY)、歐元(EUR)、人民幣(CNY)

  • 旅行支票:美金(USD)、歐元(EUR)


11. 試列舉本行買賣外幣現鈔重要規範:

答:

  1. 辦理買賣外幣現鈔需依據主管機關規定與銀行營業守則辦理。

  2. 現鈔收兌應核對證件、驗鈔與防偽程序。

  3. 非本行客戶一次性買賣限額為美金 500 元或等值。

  4. 人民幣收兌需符主管機關規定,僅限自中國大陸或香港入境。

  5. 港幣現鈔應按規定限用途,例如旅費、學費等,不得作為投資。

  6. 偽鈔處理:超過 USD 200 元或人民幣 1,000 元者,須即報警調查。

12. 透過外幣提款卡於本行 ATM 兌領現鈔之重點為何?

答:

  1. 單筆提領限制:

    • 美金:每筆以 100 元為單位,最高 10,000 元(紙鈔)。

  2. 最低單筆提領門檻:

    • 每筆最低不得少於美金 100 元。

  3. 手續費:

    • 依據本行公告辦理,現行提領美金約酌收新臺幣 100 元(會依幣別略異)。

  4. 會計處理:

    • 提領金額會記入 ATM 現鈔帳與提領客戶帳戶,並計算手續費與成本差額。

  5. 帳務處理:

    • 國際匯兌處理時,需依據外幣市場即期匯率計算,於作帳前一營業日匯率記入。


13. 本行接受哪些地點兌換外幣?

答:

  • 台北、台中、高雄主要外幣兌換分行,包括:中壢、板橋、忠孝、松江、士林、信義等。


14. 禁受理人頭購換外幣現鈔或有價證券的限額規定為何?

答:

  1. 新臺幣:

    • 超過 60 萬元應申報,若超過限額應填寫「大額交易報表」。

    • 超過 100 萬元,需額外提供交易理由並送央行備查。

  2. 外幣:

    • 超過當日累積等值美金 10,000 元者,需填寫「外幣交易聲明表」。

  3. 人民幣:

    • 2 萬元人民幣為當日限額,超過需事前申報。

  4. 其他注意事項:

    • 不得協助他人分批換匯規避限額;

    • 若發現異常換匯情形,應主動通報及備查。


15. 如果你是外匯區辦,顧客前來購買旅行支票,你應該如何輔導顧客正確使用旅行支票?

答:

  1. 應確認:

    • 旅行支票與護照簽名一致,購買時須當場簽名兩次。

    • 第二簽名於兌現時再簽,兩簽須一致。

  2. 提醒事項:

    • 若遺失支票,購買時簽名為憑證報失;

    • 確認收妥支票及顧客已知使用規定。

 

16. 說明本行 DBU、OBU 及香港分行外匯存款基本業務限制

項目 DBU OBU 香港分行
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
通知存款
支存
處理單位 本地分行 國際部 香港分行

備註說明:

  1. DBU 不得承作人民幣(CNY)存款業務;

  2. OBU 亦不得承作 TWD(新臺幣)業務;

  3. 香港分行辦理 TWD 僅限匯款往來,不得收存;

  4. 港幣、美元等貨幣於三單位皆可辦理,但細節條件有差異。


17. 說明本行香港分行外匯存款之特色?

  1. 僅限非居民戶,不可承作本地客戶存款;

  2. 多元幣別帳戶:提供多種外幣存款與操作服務;

  3. 低稅賦環境:香港地區稅負較低;

  4. 門檻低,利息按日計息,自由提款

  5. 可開立匿名帳戶(實際上仍需配合 KYC 規範)

  6. 提供帳戶傳真授權服務。


18. 新加坡分行可承作業務?

(1) 存款業務整理如下:

類別 活存(需有存款證明) 活儲 定存 支存
星僑 V V X X
外僑 V V V X
非星居民 V V 25萬美金以上 X

✔ 活存不支息,活儲依牌告利率計息
✔ 存款起存門檻如下:

幣別 活存/活儲 定存
星幣 SGD 1,000 元 250,000 元
美金 USD 1,000 元 100,000 元

19. 新加坡分行的放款業務特色為何?

答:

  1. 貸放對象: 以中大型企業為主,著重對法人企業放款。

  2. 放款條件彈性高,計息方式多元化。

  3. 產品多樣化: 例如應收帳款融資、進口押匯、聯貸、結構型融資等。

  4. 信用評估嚴謹,重視風險管理與安全防控。


20. 某些分行目前不得作哪些業務?

答:

  1. 部分分行不得辦理以下業務:

    • 現鈔業務(如:港幣、美金、歐元、日幣等外幣存放);

    • 匯款、提款、ATM 提領、個人投信(如母資金入帳)等服務;

    • 進出口貿易融資。

  2. 辦理人民幣業務需條件:

    • 分行必須營運滿一年且取得核准,始可辦理「台商人民幣業務」。


21. 說明本行 OBU 外匯存款開戶對象及其徵授文件為何?

答:

a. 法人戶(境外法人或外國政府機構):

  • 登記證明文件

  • 公司設立及登記證明

  • 公司章程、董事名冊、股東名冊

b. 個人戶:

  • 有效護照影本或外籍人士身分證明

  • 出具在華民國境外居住之證明


22. 請列舉開立外匯存款帳戶應注意事項

答:

  1. 應確認開戶戶之目的,查核交易背景與來源合理性。

  2. 留意疑似人頭帳戶情形:

    • 例如法人代表與實際控制人不一致;

    • 不明代理人開戶。

  3. 文件須為正本或原始文件,影本需認證。

23. 本行現行外匯活期存款與定期存款之起存額為何?

依據表格內容,列出幣別、最低開戶金額、定存起存金額如下(單位:美元或等值):

幣別 活期開戶最低金額 DBU 定存起存額 OBU 定存起存額 外匯現鈔提領門檻
美金(USD) 100 5,000 30,000 1,000
歐元(EUR) 100 5,000 30,000 1,000
英鎊(GBP) 100 5,000 30,000 1,000
加拿大幣(CAD) 100 5,000 30,000 1,000
澳幣(AUD) 100 5,000 30,000 1,000
紐幣(NZD) 100 5,000 30,000 1,000
新加坡幣(SGD) 100 5,000 30,000 1,000
南非幣(ZAR) 1,000 50,000 300,000 1,000
瑞典幣(SEK) 1,000 50,000 300,000 1,000
瑞士法郎(CHF) 1,000 50,000 300,000 1,000
港幣(HKD) 1,000 50,000 300,000 1,000
墨西哥披索(MXN) 1,000 50,000 300,000 1,000
日圓(JPY) 10,000 100,000 500,000 10,000
OBU 人民幣(CNY) 10,000 200,000 60,000 -

24. 本行現行外匯定期存款中途解約與實體單週期續存有何規定?

答:

(1) 中途解約:

  • 原則上不得任意提前解約,應事先通知並取得經辦與主管同意;

  • 若為期滿日之前提前解約,需將本息全部一次結清;

  • 如遇特殊狀況(如死亡、遺產繼承等)得酌情處理。


(2) 中途解約利息處理方式如下:

  • 存滿未滿 1 週者:不計息;

  • 存滿 1 週未滿 1 個月者:按1 週利率計息;

  • 存滿 1 個月未滿 3 個月者:按1 個月利率計息;

  • 依此類推,未達原定存期間皆依「最近滿的週期利率」計息。

25. 說明國際匯款常見之匯款方式及其適用差異處

(1) 電匯(T/T,Telegraphic Transfer)

  • 透過 SWIFT 電文(如 MT103 或 MT199)傳遞匯款指示給收款銀行;

  • 速度快、手續費高,適合急件處理。

(2) 票匯(D/D,Demand Draft)

  • 開立票據交由匯款人帶至收款人寄交或送交當地銀行兌現;

  • 安全性稍低、速度較慢,適用於不急件或需附文件交易。


26. 何謂財團法人轉帳服務?

答:

  • 本行透過「117 轉帳網」提供捐款或繳款人定期自動轉帳之服務;

  • 只要申請人填具授權書並由本行辦理確認後,即可從帳戶扣款定期轉入指定單位。

服務特色如下:

  1. 提供定期定額自動轉帳服務;

  2. 繳費人免跑銀行;

  3. 單位可即時掌握入帳紀錄;

  4. 避免紙本繳款單寄發成本;

  5. 減少現金或支票繳款風險。


27. 何謂 ABA NO?

答:

  • ABA NO. 又稱 FEDWIRE NO. 或 ROUTING NO.,是美國聯邦準備銀行金融系統指定之銀行識別碼

  • 主要用途:

    • 用以辨識金融機構帳戶開設銀行;

    • 加速美國境內 ACH/電匯作業;

    • 自動化處理匯款,提升效率並減少錯誤與延誤。


28. 何謂 IBAN?

答:

  • IBAN(International Bank Account Number)為國際銀行帳戶代碼

  • 歐洲各國與中東等國家採用 IBAN 系統:

    • 統一帳號格式;

    • 降低跨境匯款錯誤;

    • 收款人需提供 IBAN 帳號,匯入國銀行才能成功入帳。

29. 何謂 CNAPS?

答:

  • CNAPS 為「中國人民銀行大額支付系統(China National Advanced Payment System Code)」的簡稱;

  • 作用:類似 SWIFT,為中國境內銀行轉帳與清算使用的代碼系統;

  • 使用時機:當須辦理中國境內銀行匯款時,需提供 CNAPS 號碼以精確指示。


30. 何謂光票及其種類?

答:

(1) 光票(Clean Bill)定義:

  • 指無匯票或匯單以外附隨文件的國外票據。

(2) 光票種類如下:

類型 說明
旅行支票 Traveller's Check 旅客預購用作支付用途
國庫支票 Treasury Check 由國庫發行(如美國政府)
匯票 Money Order 由郵局、銀行、公司開立,載明金額、付款人及收款人
個人支票 Personal Check 個人簽發
銀行本票 Cashier Check 銀行簽發本票

31. 本行辦理光票業務有哪些?

答:

  1. 光票託收:

    • 客戶將票據交由銀行託收,非即期匯款;

    • 票據經境外代收銀行收妥後入帳。

  2. 光票買入:

    • 客戶持票據要求銀行先行買入(即銀行先墊付),票據後續收現後再回補。

  3. 託收買入:

    • 經核准者可結合上述兩者流程,即銀行收票後先墊款、再憑實際入帳確認。


32. 辦理外幣票據託收需注意事項?

(1) 提交文件與資格:

  • 須申請書、具備本行外幣帳戶、國民身分證;

  • 若由他人代辦,需檢附授權書與雙證件影本。

(2) 費用項目說明:

2) 向顧客說明相關收費:

項目 費用說明
手續費 按 0.05% 計收,最低 NTD100,最高 NTD800
郵電費 1. 美金、歐元、港幣及加元為付款地之當地通用貨幣者,每票酌收 NTD200
  2. 其他地區每票酌收 NTD1,000
國外費用 國外費用按實際發生之數額收取

33. 本行光票託收國際票據收款方式有哪幾種?

答:

  1. CASH LETTER(現金信函方式)

    • 票據送交代收銀行後,先進帳、後清算

    • 若最終遭拒付,仍須由客戶承擔風險,屬「非保證最終付款」模式;

    • 適用於金額較小、風險可控的票據託收。

  2. FINAL PAYMENT SERVICE(最終付款方式)

    • 採「先清算、後進帳」模式,等到海外銀行完全確認票據可兌現後,才撥入客戶帳戶;

    • 但不保證時效,風險小,費用略高。

  3. URC522 托收(依據 ICC 國際商會第 522 號統一托收規則)

    • 採書面托收方式,由本行提出付款請求;

    • 付款銀行僅為代收,並無付款義務;

    • 若對方未付,本行無法強制收回,不含承兌保證功能


34. OBU 辦理人民幣業務之規範為何?

答:

  1. 服務對象:

    • 僅限於設立於境外之法人或個人,不得為境內客戶

  2. 服務項目:

    • 存款、匯兌、放款、進出口業務(含應收應付融資)。

  3. 申請程序:

    • 客戶應簽署「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書」;

    • 詳細說明交易屬性與規定。

  4. 禁止事項:

    • 不得在 OBU 內進行人民幣現鈔交易或兌換;

    • 亦不得將 OBU 帳戶作為境內帳戶使用。

  5. 資金匯回中國大陸:

    • 須具備實質交易事實(如發票或報關單);

    • 否則將違反當地外匯法規,且產生額外罰款與退匯風險。

35. 香港分行「香港個人戶」與「香港機構戶」之人民幣業務有何不同?

分類項目 香港個人戶(2012年8月前開戶) 香港機構戶(2004年後開戶)
帳戶幣別 人民幣儲蓄存款(CNH) 人民幣儲蓄存款(CNY)
兌換限制 無上限 華人每人 CNY2 萬/日
支付用途 CNY+HKD 單一收付款 CNY+HKD 單一收付款
匯出 限本人用途、限指定帳戶、收款人須提供證明 同戶名者為限,限額 CN¥ 8 萬/筆
匯至中國大陸 不受限制 不受限制
匯入 受中國銀行匯入限制規範 僅接受中國銀行指定帳戶,限個人用途
投資 可參與人民幣合資格商品或人民幣債券 可參與人民幣債券

📌 補充說明:
若為中國大陸地區居民開設香港人民幣帳戶,不得參與香港人民幣投資商品,亦需填寫《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書》。


36. 目前本行網站的網頁上有何與外匯業務相關的功能?

答:

  1. 「本行金融大樓」選單中提供:

    • 外匯即期、遠期、掉期利率試算;

    • 外幣存放款利率查詢;

    • 各項歷史匯率查表與行情資訊。

  2. 「網路銀行」選單:

    • 法人金融/個人金融 使用者可查詢外幣存放款明細、利率、結清、轉帳等;

    • 可操作金額限制:新臺幣 100 萬元以下交易金額 可於網銀處理;

    • 含:外幣定存開立、續存、提領、利率查詢、匯率交易等功能。

  3. 外匯首頁提供:

    • 法人與個人之各項可承作外匯業務種類;

    • 含產品介紹、費用、利率及申請表下載。

第37題:外國個人年申報匯款金額限制

題目說明外國個人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匯入後再匯出之資金的「年申報」限額:

  • 年度總金額超過 新臺幣50萬元(或等值外幣),則應申報。

  • 題組選項正確答案為:
    (3) 個人每年累積匯出金額達新台幣50萬元者,不含個人年申報匯款限額內。


第38題:如何判定「非居民」?

依據我國外匯業務相關規定,「非居民」的定義包含:

  1. 未設有戶籍且居住未滿183天之外籍自然人;

  2. 在我國無分支機構或登記設立的境外法人;

  3. 境外發行的信用卡或外幣計價金融商品使用人;

  4. 與我國中央銀行無結算業務的金融機構。


第39題: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範圍及應備文件

應事先檢附說明文件並接受銀行審查的情況(符合下列任一者):

  1. 公司/行號等單筆匯出達 100萬美元

  2. 個人每筆匯出達 50萬美元

  3. 屬於 間接或直接對外投資

  4. 涉及 跨境商品或服務貿易

  5. 其他由中央銀行另行規定需檢附文件之情形。


第40題:未成年人外匯交易注意事項

  1. 未成年人匯款應經 法定代理人同意

  2. 每戶每月累積匯出達新台幣 50萬元,需申報,但不受限制;

  3. 原無交易之全額退回報復不受限;

  4. 存款或外匯資金年總額逾台幣 100萬元,應報稅或捐贈;

  5. 國外提款機(ATM)提領上限:每日不超過等值 新台幣3萬元

  6. 留學及旅遊支出每年總上限為:
    新台幣500萬元(含國外消費及提款,不得超過此限額)。

第41題:中國自然人與中國法人是否屬於非居民?

答:

  1. 中國自然人屬於「非居民個人」;

  2. 中國法人(無在台設立分支機構者)屬於「非居民法人」。

說明: 依照中央銀行的規定,凡未具中華民國國籍或未在台設立分支機構者,即為非居民。


第42題:定期定額外幣投資超過新臺幣50萬元是否需申報?

若透過金融機構辦理定期定額方式從新臺幣帳戶扣款投資外幣資產,每年超過新臺幣50萬元,是否要申報?

答:
如已事先約定且符合下列任一情況者,免申報

  • (1) 投資金額小於等值新台幣50萬元;

  • (2) 原資金已辦理申報或文件審查;

  • (3) 屬例行性投資或交易者。


第43題:誤填報外匯收支交易申報資料如何更正?

答:

  1. 向承作銀行提出更正申請;

  2. 銀行將依規定報送中央銀行;

  3. 若銀行拒絕受理,則可請銀行出具「不受理原因」後報中央銀行審議;

  4. 重要提醒: 故意虛報、隱匿或遲報將依法處罰。


第44題:哪些情況會被視為有疑似洗錢/化名交易行為?

以下情況應特別注意,可能觸及洗錢防制法規定:

  1. 多人同一地址,頻繁以相同交易模式申辦同類交易;

  2. 不同人使用同一卡號或帳號進行交易;

  3. 非親屬人士大量現金收付款超過50萬元;

  4. OBU/DBU間頻繁資金移轉但無正當理由;

  5. 異常入匯且金額與客戶身分不相稱;

  6. 未就業人士持有大額支票或票據存入;

  7. 收入顯不相當之身分卻持有大量投資或外匯交易記錄;

  8. 交易目的模糊,標示為「贈與」「旅行」等模糊項目但金額異常;

  9. 銀行帳戶明細與實際用途不符者;

  10. 交易資金來源與客戶身分或背景無合理關聯者。


第45題:懷疑洗錢或疑似洗錢交易要如何申報?

答:
如發現交易樣態符合「疑似洗錢交易」情形,不論金額多寡,應確實記錄客戶資料並向法遵單位申報

補充: 銀行等金融機構應依《洗錢防制法》及「可疑交易申報辦法」辦理。

第46題:FATF為何將某些國家列為高風險國家?影響是什麼?

答:

  1. FATF(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對於無法有效防制洗錢或資恐之國家進行風險評估。

  2. 被列入觀察名單或高風險名單的國家(例如:伊朗、北韓、緬甸等)其金融交易可能受到:

    • 強化盡職調查(CDD);

    • 增列彙報要求;

    • 國際金融機構間之業務合作可能遭限制或中斷。


第47題:什麼是 AML(Anti-Money Laundering,反洗錢)?

答:

  • AML 是指防制資金來源不明或非法資金進入合法金融體系的監理制度。

  • 銀行必須進行 KYC(Know Your Customer,了解你的客戶),對可疑交易須依規定通報。


第48題:何謂 OFAC(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s)?

答:

  • OFAC 為美國財政部轄下機構,負責管理美國對特定國家與實體的經濟制裁。

  • 涉及國際貿易時,如交易對象與 OFAC 制裁名單(如北韓、敘利亞、伊朗)有關,銀行須避免觸法,否則可能遭美方重罰。


📦【進出口類】


第49題:何謂 D/A、D/P、O/A?

這三者是出口結匯與付款條件的不同方式,常見於國際貿易:

簡稱 全名 說明
D/A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出口商交單,進口商簽承兌後領貨,屬於賒帳交易。
D/P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出口商交單,進口商付款後才可提貨,風險較小。
O/A Open Account 出口商直接將貨出運給買方,後續再請對方付款,對出口商風險最高。

第50題:D/A、D/P等託收業務主要當事人有哪幾位?

答:

  1. 委託人(Principal):通常是出口商,指示銀行處理收款。

  2. 託收銀行(Remitting Bank):接受出口商委託並辦理託收的銀行。

第51題:託收 D/A、D/P 申請書之處理有何不同?

答:

  1. D/A(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進口人承兌匯票後始得取貨 → 屬於賒帳交易

  2. D/P(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進口人付款後才能取得單據領貨 → 屬於即期交易

  3. D/A 因涉及賒帳,因此銀行會特別要求出口商提供進口商承兌能力之文件


第52題:託收業務一般所需之單據為何?

答:

  1. 託收申請書;

  2. 貨運單據(如提單、裝箱單);

  3. 發票(INVOICE);

  4. 匯票(如有);

  5. 其他信用狀或契約所要求之文件。


第53題:何謂開狀銀行?

答:
開狀銀行(Issuing Bank)是買方(進口人)所在地銀行,代表買方開立信用狀給賣方,承諾在符合信用狀條件下付款。


第54題:何謂 Buyer’s Usance L/C 與 Seller’s Usance L/C?

答:

  • Buyer’s Usance L/C:由進口商指定付款日遠期支付;付款期間為買方享有融資利益

  • Seller’s Usance L/C:出口商在遠期自行融資,由開狀銀行於到期日付款,偏向保障賣方收款權益。


第55題:何謂通知銀行(Advising Bank)、償付銀行(Reimbursement Bank)、保兌銀行(Confirming Bank)?

答:

  1. 通知銀行:開狀銀行委託通知信用狀內容給出口商的銀行,位於出口商所在地,無付款義務。

  2. 償付銀行:代開狀銀行負責付款的銀行,通常開狀銀行會在信用狀中指定之。

  3. 保兌銀行:在開狀銀行信用不足或需加強保障時,由另一銀行加保付款承諾,對受益人負最終付款責任。

第56題:信用狀即期或遠期付款條件,其付款方式有哪些?

答:

  1. 即期付款信用狀

  2. 遠期付款信用狀

  3. 承兌信用狀

  4. 付款交單信用狀

✅ 說明:這些皆為信用狀(L/C)之付款方式,可依據出口商與進口商的交易條件進行安排。


第57題:信用狀交單下,如開狀銀行標示「退件(UNPAID)」時,應如何處理?

答:

常見情形包括:

  1. 開狀銀行或代收銀行認為單據不符;

  2. 單據未如信用狀要求提供;

  3. 無法確認貨物或服務與單據內容一致;

  4. 其他技術性理由導致銀行拒絕付款或退件。

處理方式可依下列選項:
a. 補寄正確單據
b. 請買方補發書面同意接受退件
c. 進行異議處理程序
d. 放棄請求付款或另行交易


第58題:「換單提貨」與「副提單書」的定義?

答:

  • 換單提貨:指進口商收到通知單後,向船公司換正式提單,取得貨物的處理方式。

  • 副提單書(副本提單):尚未收到正本提單時,由銀行或報關行出具副本,供船公司參考提貨(通常不得正式提貨,僅限內部作業用途)。


第59題:何謂 UCP600?

答:

  • 全名: Uniform Customs and Practice for Documentary Credits, Publication No.600

  • 出版機構: 國際商會(ICC)

  • 說明:
    UCP600 是國際信用狀交易的統一準則,對所有信用狀業務具有規範力,若信用狀中未明示排除,即視為適用 UCP600 規範。


第60題:何謂 ISBP?

答:

  • 全名: International Standard Banking Practice(國際標準銀行實務)

  • 功能:
    是為補充 UCP600 的文件審查實務指南,提供銀行在審查信用狀所附單據時的標準依據,使文件審查更為一致、減少爭議。

第61題:何謂 Trade Terms?

答:
貿易條件(Trade Terms)為國際買賣雙方約定價格、交貨、風險移轉、費用負擔的依據,一般稱為「價格條件」(Price Terms)或「交貨條件」(Delivery Terms),常見的如 EXW、FOB、CIF 等。

2011年起使用 Incoterms 2010 規則,由國際商會制定,主要區分為:

  1. 適用於各種運送方式(如:EXW、FCA、CPT、CIP、DDP、DAP、DAT);

  2. 適用於海運或內陸水運(如:FAS、FOB、CFR、CIF)。


第62題:Incoterms 2010 內容為何?

答:
共分為兩大類:

  • 適用於所有運送方式(EXW、FCA、CPT、CIP、DAP、DAT、DDP);

  • 適用於海運或內陸水運(FAS、FOB、CFR、CIF)。

✅ 用來界定「風險轉移」與「費用分擔」的條件。


第63題:開狀時如何選擇運費條款 Freight collect(運費到付)或 Freight prepaid(運費已付)?

答:

  • Freight collect(運費到付)適用條件: EXW、FOB、FCA、FAS

  • Freight prepaid(運費已付)適用條件: CFR、CPT、CIP、DDP、DAP、DAT


第64題:何種條款下,應於出貨時向進口商徵收保險費及保費收據副本?

答:

  • EXW、FOB、FCA、CPT、CFR、FAS 等條款下,出口商不負保險責任,因此通常由進口商負責投保。

  • 若出口商負保險義務(如 CIF、CIP),則須向買方提供保單或保險憑證。


第65題:何謂信用狀轉讓(Transferable Credit)?

答:

  • 受益人可將信用狀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二受益人(次級受益人),適用於貿易代理或中間商。

  • 僅在信用狀上明示「可轉讓」(Transferable)時方可轉讓。

  • 除非信用狀另有規定,不得再轉讓第三人


第66題:何謂背對背信用狀(Back to Back L/C)?

答:

  • 背對背信用狀指在中間商(第一受益人)無法要求開狀銀行轉讓原信用狀時,由通知銀行或其他銀行依據原信用狀條件另開給供應商(第二受益人)之信用狀。

  • 適用於轉讓不可行或轉讓信用狀未明訂可轉讓時的實務替代方式。

第67題:何謂備用信用狀(Standby L/C)?

答:

備用信用狀的性質類似於保證書,是用來保證交易對方履行合約義務,當對方違約時,受益人才可向銀行請求付款。

主要特性如下:

  1. 擔保性質的信用狀,只有在債務人未履約時才動用;

  2. 通常以匯票、聲明書或其他文件作為付款條件;

  3. 可適用 ISP98UCP600

📌 常見用途:

  • 保證支付租金、貸款、履約保證等。


第68題:擔保信用狀與一般商業信用狀有何不同?

答:

可從以下兩方面說明:

1. 信用目的不同:

  • 商業信用狀:用來履行買賣契約,付款為主目的

  • 擔保信用狀:目的為擔保付款責任,僅在受益人主張違約時啟用

2. 操作過程不同:

  • 商業信用狀:銀行需依據單據交易原則,如發票、裝船單據等,適用 UCP600

  • 擔保信用狀:銀行僅在收到違約聲明文件時付款,適用 ISP98 或其他擔保性規則。


第69題:保證函與擔保信用狀有何不同?

答:

(1) 性質差異:

  • 銀行對受益人之付款,是否構成保證責任

  • **保證函(Letter of Guarantee / Performance Bond)**屬於保證契約;

  • Standby L/C 則形式上為信用狀,但功能上與保證相似。

(2) 適用規範不同:

a. 擔保信用狀

  • 適用 UCP600ISP98

  • 屬於信用狀體系,銀行於接獲合格文件即付款。

b. 保證函(LG 或 Bond)

  • 適用 URDG758(國際保證函統一規則);

  • 例如:工程履約保證、投標保證等;

  • 多為非信用狀形式,法院可要求銀行依保證條件付款。


✅ 總結整理建議:

比較項目 擔保信用狀(Standby L/C) 保證函(LG, Bond)
法律性質 信用狀 擔保契約
適用規則 UCP600 / ISP98 URDG758
啟動條件 受益人聲明違約即啟用 依保證條件履行
常見用途 履約保證、貸款、租賃等 工程保證、投標保證

第70題:何謂 FACTORING(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答:
Factoring 是指出口商將其對買方的應收帳款讓與給承購行(通常為進口地之 Import Factor),由後者代為催收款項、承擔買方信用風險,並提供部分融資。

📌 功能包括:

  1. 應收帳款管理

  2. 信用風險承擔

  3. 預付款項融資

  4. 債務追償協助


第71題:何謂 GRIF?

答:
GRIF 全名: General Rules For International Factoring
為國際應收帳款承購作業的標準規則,由 FCI(Factors Chain International)國際因應鏈組織訂定,涵蓋兩地因應行間的作業流程與責任劃分。


第72題:何謂 FORFAITING(遠期信用票據業務)?

答:
Forfaiting 是出口商將遠期票據(如遠期匯票或本票)讓與給銀行,由銀行一次性無追索地付款給出口商,並承擔其到期風險,屬於無追索權銷帳性融資

📌 特點:

  • 常用於大宗出口買賣

  • 票據期限多為中長期(180 天~5 年)

  • 為一種固定利率貼現工具


第73題:何謂外銷外幣貸款?

答:
是指為協助企業拓展出口市場,針對用於進口原料或加工出口商品用途的資金貸款。一般條件如下:

  • 契約訂明出口對象、商品、金額、交貨條件

  • 通常搭配 D/P、D/A 或信用狀等出口契約證明

  • 貸款金額不超過外銷總價的 2/3 或 5/10,最長貸款期限為 180 天

  • 出口商應提出相關申請及出口證明文件


第74題:依央行《銀行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對外幣貸款有何規定?

答:

  1. 承作對象:國內出口商為限

  2. 審核文件: 須提供其與國外交易之合約或付款證明等文件

  3. 兌換限制:

    • 外幣貸款不得兌為新臺幣

    • 但若用於出口用途,則不受此限制


✅ 總結比較建議(可供製作表格):

項目 Factoring Forfaiting 外銷外幣貸款
資金取得方式 賣斷帳款並取得預付款 讓與票據並貼現 銀行貸款
有無追索權 無追索 無追索 一般有還款責任
適用對象 出口商對買方帳款 出口商對遠期票據 出口廠商辦理資金週轉
主要特點 包含帳款管理與保險 中長期票據貼現 短期貸款、限出口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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