貳、投票及開票作業程序
一、投票日前 1 日之作業:
(一)領取投開票所所需物品。
(二)點領公投票。
(三)檢查投開票所門窗、電線線路開關等及瓦斯時鐘,投票所內有鏡子應糊紙遮住;或架設監視攝影設備,應予移除或將攝影鏡頭遮蔽。
(四)紙票匭應密布貼封條。
(五)佈置投票所。
(六)關閉投票所門窗。
二、投票日之作業:
(一)投票:
1、工作人員報到。
2、分配職務。
3、一次點交公投票、發交投票權人名冊。
4、投票開始前講習。
5、投票開始時,宣布開始投票。
6、說明優先投票措施。
7、公開查驗投票匭及加封。
8、投票權人領票、圈票、投票。
9、投票時間截止時宣布投票時間截止。
10、投票時間截止時到達投票所之投票權人繼續領票、圈票、投票。
11、投票權人全部投完票後封鎖投票匭。
12、清點投票權人名冊領票人數及用餘票數,填寫投(開)票報告表投票部分。
13、包封用餘票及投票權人名冊。
(二)開票:
1、將投票所改設開票所。
2、佈置開票所。
3、分配職務。
4、宣布開始開票,宣讀開票作業程序並宣布領票人數。
5、查驗投票匭及開封。
6、檢票、唱票、記票、整票計票。
7、將一投票匭開票完畢,向參觀席參觀民眾展示不空票匭。
8、公開檢查全部開票後,核對公民投票案同意、不同意票數。
9、填寫投(開)票報告表開票部分。
10、宣布開票結果,張貼投(開)票報告表。
11、將第1份投(開)票報告表裝入快遞封袋(參考格式如附錄十),指派專人速送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
12、包封同意票、不同意票、無效票、已領未投票、記票紙及投票通知單。
13、整理場地回復原狀,檢查有無投開票物品遺漏。
14、工作人員簽退。
15、將公投票等護送至鄉(鎮、市、區)選務作業中心。
投票日當天工作重點
【投票開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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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報到、分配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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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交公投票、投票名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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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前講習(流程說明、分工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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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開始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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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優先投票措施(如身心障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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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查驗票匭並加封。
【投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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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權人流程:領票 → 圈票 → 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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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時維持秩序、解答選民疑問(不得干預投票)。
【投票截止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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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截止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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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前已到場者可繼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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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人投完後,封鎖票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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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點名冊領票人數與餘票數,填寫投票報告表。
【開票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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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所改設開票所、佈置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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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布開始開票、公布領票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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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匭檢查 → 檢票、唱票、記票、整票計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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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票匭開完後展示「空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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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核對同意票、不同意票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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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寫開票報告表、宣布結果並張貼。
【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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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開票報告表裝袋送交選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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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封所有票(同意、不同意、無效、未投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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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場地、檢查物品、簽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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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送公投票件及資料至選務作業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