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The right would be conferred on a patentee of a new pharmaceutical product patent as in the following situations:
選項:

(A) An exclusive right to prevent others from exploiting the invention.

(B) An exclusive right to exploit the invention by himself or herself.

(C) The right to market new pharmaceutical product.

(D) The right to sell a product to a third party.
答案:A

出處:109年會計師、不動產估價師、專利師、民間之公證人考試

confer 授予  exploit利用

題目:在下列情況下,將授予新藥品專利的專利權人權利:
選項:(A) 防止他人利用該發明的專有權。 (B) 由他或她自己實施發明的專有權。 (C) 銷售新醫藥產品的權利。 (D) 向第三方銷售產品的權利。
答案:A

出處:108年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及鐵路人員、退除役
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Hi,好帳戶不能只有我知道!和我一起加入樂天,領取交友獎勵金200元及享有新戶優惠! (推薦序號:
條件:開戶完開啟金融卡,活動到2021/9/30
(6/31前開戶100元條件是「登入行動網銀app」,7/1後開戶200元條件是「開啟金融卡」)
獎勵金將於受邀人符合資格之次次月底前回饋。
1.活動名稱:超級好朋友
2.活動期間:2021/7/1~2021/9/30
3.活動辦法:邀請好友透過您的推薦序號或連結開戶,且受邀人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雙方都能獲得新台幣200元交友獎勵金。
4.邀請方式:
(1)登入本行網銀或APP,點選「邀請好友」功能。
(2)複製您的推薦序號或推薦連結,分享給好友。
(3)好友於開戶流程中輸入您的推薦序號,或使用您的推薦連結線上開戶,且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
(4)您和好友,各自可獲得200元現金回饋。
5. 回饋時間 如下(以下年度皆為2021):
.受邀人成功開戶(7/1-7/31) &成功啟用金融卡(8/10前) -->回饋時間:8/31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8/1-8/31) &成功啟用金融卡(9/10前) -->回饋時間:9/30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9/1-9/30) &成功啟用金融卡(10/10前) -->回饋時間:10/30前
6. 符合活動資格者,獎勵金將依回饋時間,回饋至邀請人和受邀人之本行存款帳戶(實際回饋入帳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入帳時邀請人和受邀人須皆須持有本行有效存款帳戶,否則雙方皆喪失獲獎資格)。
7.注意事項:
(1)受邀人若同時被多人推薦,以最後成功開戶所使用之推薦序號/連結為準。
(2)受邀人同意,凡使用邀請人之專屬連結或推薦序號完成本行帳戶之開立,即表示同意本行可將其姓名(部分文字隱藏)、申請日期、審核進度及核准與否提供與邀請人知悉。
(3)受邀人僅能獲得一次回饋。
(4)本活動屬其他所得,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自本行獲得之年度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不含)者,應列入得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單筆奬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本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若得獎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5)本行將以代扣稅款後之獎勵金金額匯入邀請人之本行存款帳戶,若邀請人拒絕給付上述稅額,視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
(6)本行保留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本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條件:開戶完啟用「金融卡」,活動從2021/7/1到2021/9/30
(6/31前開戶100元在6月開戶6月壽星200元條件是「登入行動網銀app」,7/1後開戶200元條件是「開啟金融卡」)
1.活動名稱:超級好朋友
2.活動期間:2021/7/1~2021/9/30
3.活動辦法:邀請好友透過您的推薦序號或連結開戶,且受邀人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雙方都能獲得新台幣200元交友獎勵金。
4.邀請方式:
(1)登入本行網銀或APP,點選「邀請好友」功能。
(2)複製您的推薦序號或推薦連結,分享給好友。
(3)好友於開戶流程中輸入您的推薦序號,或使用您的推薦連結線上開戶,且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
(4)您和好友,各自可獲得200元現金回饋。
5. 回饋時間 如下(以下年度皆為2021):
.受邀人成功開戶(7/1-7/31) &成功啟用金融卡(8/10前) -->回饋時間:8/31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8/1-8/31) &成功啟用金融卡(9/10前) -->回饋時間:9/30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9/1-9/30) &成功啟用金融卡(10/10前) -->回饋時間:10/30前
6. 符合活動資格者,獎勵金將依回饋時間,回饋至邀請人和受邀人之本行存款帳戶(實際回饋入帳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入帳時邀請人和受邀人須皆須持有本行有效存款帳戶,否則雙方皆喪失獲獎資格)。
7.注意事項:
(1)受邀人若同時被多人推薦,以最後成功開戶所使用之推薦序號/連結為準。
(2)受邀人同意,凡使用邀請人之專屬連結或推薦序號完成本行帳戶之開立,即表示同意本行可將其姓名(部分文字隱藏)、申請日期、審核進度及核准與否提供與邀請人知悉。
(3)受邀人僅能獲得一次回饋。
(4)本活動屬其他所得,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自本行獲得之年度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不含)者,應列入得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單筆奬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本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若得獎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5)本行將以代扣稅款後之獎勵金金額匯入邀請人之本行存款帳戶,若邀請人拒絕給付上述稅額,視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
(6)本行保留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本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幫按讚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