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八年么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第二試試題代號: 
別:經濟行政、國際貿易

科目:商事法 
考試時問:二小時 
座號:- 
一、公司為下列行為,其效力如何?試附理由說明之:

(一)轉投資為他公司之有限責任股束,其投資總額超過公司實收股本百分之四十。 (十五分)

(二)於他人所簽發之支票背面載明「連帶保證人」,由公司負責人蓋用公司及負責 人印章。(十分) 
二、甲為未滿七歲之幼稚園學童,模仿成年人簽發一張以X銀行為付款人,金額為新 台幣壹佰萬元之支票。該支票支付給乙後,乙背書交付給丙。但丙依法向X銀行 提示請求付款,竟遭X銀行拒絕付款。請問丙可否向乙、甲行使票據權力? (二十五分) 
三、海上貨物運送契約與載貨證券有何異同?又載貨證券在海運及國際貿易上有何功能?(二十五分) 
四、甲沈其所有開設之旅館大樓一幢價值新台幣伍億元,向乙保險公司投保火災保險 ,保險金額為新台幣貳億元,為期十年。數月後,丙住進該旅館,因在房問抽菸 不慎,釀成火災。雖經撲滅,但該旅館大樓仍損失新台幣伍仟萬元。試問乙應賠 償甲多少金額?又甲及乙保險公司得否分別再向丙求償?試附理由以對。 (二十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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