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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拒情況
DBR(負債比)>22 無擔保借款>平均月收入的22倍
學貸任一期未繳
行內黑名單
信用異常、保證債務異常
疑似洗錢
曾被強制停卡(習慣性遲繳、信用貶落...)
●財力證明
優先看薪資,但負責人不看薪資相關證明(因為會計是負責人請的,可叫會計調整自己的薪資)
年收入>=20萬
薪資單:含申請日當月的近四個月中任一個月薪資單*12月(只認列現職公司的薪資)
薪轉:含申請日當月的近四個月中任一個月任一個月薪轉紀錄*14個月(只認列現職公司的薪資)
勞保年金退休金、無薪資名目的薪轉:月收入*12個月
※薪資是未扣除前的總額
※薪資、含獎金薪資分開來算(幾千元的,不影響結果,故不會認列)
※薪轉14個月,但代課老師有寒暑假只認列9個月,派遣、快遞、外送、保險業務員只認列12個月
近一年各類所得稅證明(譬如111年繳稅,就是110年扣繳憑單)看給付總額(扣繳單位則要是現職公司。扣繳義務人為負責人,負責人的薪資所得不能認列,則不能認列薪資)
薪資認列100%
執行業務所得:直銷認列50%、非直銷認列70%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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