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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元被推薦禮開戶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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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財寶想薦您 月月抽Dyson 禮金大方送
活動期間:
民國110年07月01日至民國110年09月30日止。
活動對象:
推薦人:已完成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者。
被推薦人:活動期間首次申辦「e財寶數位帳戶」者。
活動內容:
- 推薦人抽Apple Watch: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提供「寶迷推薦專屬碼或員工推薦人員代碼」予被推薦人(不含自我推薦專屬碼),輸入並完成開戶,即成功完成推薦,推薦人每成功推薦一位新客戶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可獲得1次抽獎機會;推薦兩位,則可獲得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推薦人不限推薦次數。本行將於每月以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獲得贈品。
- 如推薦人為本行薪轉戶,抽獎機會次數將乘以3倍。
- 每月抽獎獎項 :
活動獎項每月名額
Apple Watch Series 6 (GPS版/44公釐) 乙支 1名 MOMO紅利金1000元即享券乙張 10名 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 乙張 100名 - 上述抽獎機會採每月結算制,抽獎次數以各推薦人每月推薦開戶成功有效戶數累績計算,次月重新累積計算,同一得獎者每月至多中獎一次,活動期間內至多中獎三次。
(例:7月推薦10戶開戶成功有效戶,當月即享有10次抽獎機會,但抽獎資格無法累積至8月,月需重新推薦新開戶成功有效戶,始有抽獎機會。) - 被推薦人送禮金:
被推薦人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e財寶數位帳戶」並依下列三種推薦方法之一於線上開戶流程,輸入「寶迷推薦人專屬碼」、「自我推薦專屬碼」或「員工推薦人員代碼」即成功完成推薦,被推薦人可得100元送禮金。回饋核算時序以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 本活動總送禮金預算為250萬元,滿額即止,先搶先贏。
- 活動期間內如送禮金達預算總額上限,將以額滿後之被推薦人為抽獎對象,於活動結束後以隨機方式抽出得獎者獲得贈品(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共5萬元,名額共250名)。
注意事項
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之用戶於參加本活動同時,同意接受本活動辦法說明之規範,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辦法之規定者,本行得取消其參加資格,並得追回全額獎項。
倘發送當日被推薦人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發生失效(如結清銷戶、暫停、凍結或列為警示帳戶),致送禮金無法順利發送者,視同被推薦人自願放棄權益,如帳戶失效情形已解除,亦不得要求補發送禮金。
被推薦人限於活動期間內首次開立彰銀e財寶數位帳戶,始得符合回饋資格。
推薦人需於推薦之當月底前具有薪轉戶資格(當月該戶之入薪帳戶於個人網路銀行(行動網)-新台幣交易明細「摘要」欄位顯示為「薪水」),始具有抽獎機會乘以3倍之資格。
活動結束後,針對符合活動送禮金資格之客戶,依被推薦人開戶成功時間順序提供獎勵,回饋方式採事後回饋,本活動送禮金預計於110年10月底前統一撥入被推薦人之未結清e財寶數位帳戶中。
中獎名單將於本行官網公佈,中獎獎項不得要求更換規格、恕不折現,且不得補貼現金或兌換其他贈品,如遇產品缺貨或不可抗力之事由導致獎品內容無法提供,主辦單位有權變更贈品,改由等值商品取代之,主辦單位不負贈品之任何維護或保固責任。
本活動獎項Apple Watch之規格以實物為準,恕不提供選色、退換服務。相關產品問題、維修及保固,需依該品牌業者相關規定辦理,與本行無涉。
參加者需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或錯誤填載,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主辦單位將取消其得獎資格,並就其損害主辦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得請求民、刑事損害及訴追之責。
得獎者如因提供資料缺漏、資料不符等其他因素,導致無法通知得獎者、送達獎品,或拒填相關領獎單據致無法領獎時,視同自願放棄得獎及領獎資格,將不另行通知及補寄獎品,事後不得再提出其他任何要求。
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人本年度兌領獎品價值累計超過新臺幣1,000元,將列入本年度之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中獎贈品價值為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本行將代扣得獎人需繳納之10%機會中獎所得稅。
得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得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須履行之義務,概與本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得獎人自行向開徵機關提出申訴。
參加者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主辦單位僅於本次活動範圍內使用,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得獎者同意得獎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處理及利用,但不做其他用途。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本行之事由,使參加者所得獎、登錄、寄出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本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本活動之得獎資格均以本行電腦系統紀錄為準,本行有權檢視各項抽獎及相關紀錄,對於以偽造、詐欺冒名或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用戶,經查證屬實者,本行有權取消參加抽獎及得獎資格之權利。
本行保留修正、暫停與終止本活動,及審核本活動參加者、得獎者與獎者資格之權利,詳細活動辦法以本活動網站公告為準;若遇獎品停產、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無法取得活動獎品時,本行保留更換獎項為等值商品之權利。如有問題請洽詢各分行或客服專線02-412-2222。
本行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事項做出最終解釋,無須另行通知。
本活動辦法之其他未盡事宜,以本行官網有關本活動訊息之最新網頁頁面為準。
贈品說明:
MOMO紅利金1000元即享券(下稱本券):
- 使用本券請至momo購物網「個人帳戶管理-紅利金查詢」進行歸戶 (https://m.momoshop.com.tw/mymomo/pointList.momo) :登入會員→輸入序號(歸戶金鑰)→歸戶成功。
- 本券無法直接折抵現金,須先歸戶後方得使用。
- 本券序號具唯一性,一組序號僅供歸戶一次,歸戶後該序號視同已兌換,不接受取消或返還,亦不可轉換為現金。
- momo紅利金限於momo購物網結帳時使用,可全額使用紅利金抵扣,或與信用卡等其它付款方式合併使用(貨到付款除外)。
- momo紅利金無使用期限限制,使用部份或全額紅利金支付所購買之商品,仍享有退貨及十天猶豫期等服務。
- momo購物網訂單部分使用紅利金支付,僅針對差額部份開立發票;全額使用紅利金支付,可索取發票,發票開立金額為0元(無法兌獎)。
- momo購物網【旅遊類商品】【虛擬點數商品】無法使用紅利金折抵。
- 發行人:富邦媒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台北市內湖區洲子街96號4樓
- 統一編號:27365925
- 代表人姓名:林啓峰
- 客服專線:免付費專線0800-777-686
- 本公司所發行之【momo購物商城電子禮券】所表彰之金額,已經由第一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
- 其他:使用本券須遵守「momo購物網電子禮券約定條款」的禮券規範
全家200元虛擬禮物卡(無效期):
- 「全家禮物卡餘額查詢」:可至MyFamiPortApp手機查詢,全台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機台進行查詢,或持禮物卡兌換商品所開立之交易明細(或電子發票)會顯示該次禮物卡消費後之餘額。
- 於收銀台使用,手機亮度建議調整至最亮。
- 本卡無使用期限,可分次及併卡使用。本禮物卡至全台灣地區全家便利商店均可兌換,但不得抵用代收、菸品及非開立發票之代售業務等商品/服務。(如:各類帳單繳費、票券及悠遊卡儲值等)。
- 本卡亦可在全台灣地區沃克牛排及大戶屋及bbq.CHICKEN門市使用。
- 發行人: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
- 聯絡地址:台北市中山區中山北路二段61號7樓
- 負責人:葉榮廷 統一編號:23060248
- 實收資本額2,232,200(仟元)
- 本禮物卡表彰之金額,保證期間已經台新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保證期間自發行日起算18個月,逾保障期間者,發行人仍負履約責任。
- 經台新銀行核准辦理履約保證之禮券查詢網址:http://www.taishinbank.com.tw/b2b/
- 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221363。其他難以完整呈現應記載事項者,請參閱本公司官網http://www.family.com.tw/
- 宜睿智慧即享券客服中心服務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至下午6:0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除外),您可透由客服常見問題聯絡我們:https://www.edenred.com.tw/index.php/faq/ 或撥打客服專線:(02)6639-1012
Hi,好帳戶不能只有我知道!和我一起加入樂天,領取交友獎勵金200元及享有新戶優惠! (推薦序號:
(6/31前開戶100元條件是「登入行動網銀app」,7/1後開戶200元條件是「開啟金融卡」)
獎勵金將於受邀人符合資格之次次月底前回饋。
1.活動名稱:超級好朋友
2.活動期間:2021/7/1~2021/9/30
3.活動辦法:邀請好友透過您的推薦序號或連結開戶,且受邀人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雙方都能獲得新台幣200元交友獎勵金。
4.邀請方式:
(1)登入本行網銀或APP,點選「邀請好友」功能。
(2)複製您的推薦序號或推薦連結,分享給好友。
(3)好友於開戶流程中輸入您的推薦序號,或使用您的推薦連結線上開戶,且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
(4)您和好友,各自可獲得200元現金回饋。
5. 回饋時間 如下(以下年度皆為2021):
.受邀人成功開戶(7/1-7/31) &成功啟用金融卡(8/10前) -->回饋時間:8/31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8/1-8/31) &成功啟用金融卡(9/10前) -->回饋時間:9/30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9/1-9/30) &成功啟用金融卡(10/10前) -->回饋時間:10/30前
6. 符合活動資格者,獎勵金將依回饋時間,回饋至邀請人和受邀人之本行存款帳戶(實際回饋入帳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入帳時邀請人和受邀人須皆須持有本行有效存款帳戶,否則雙方皆喪失獲獎資格)。
7.注意事項:
(1)受邀人若同時被多人推薦,以最後成功開戶所使用之推薦序號/連結為準。
(2)受邀人同意,凡使用邀請人之專屬連結或推薦序號完成本行帳戶之開立,即表示同意本行可將其姓名(部分文字隱藏)、申請日期、審核進度及核准與否提供與邀請人知悉。
(3)受邀人僅能獲得一次回饋。
(4)本活動屬其他所得,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自本行獲得之年度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不含)者,應列入得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單筆奬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本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若得獎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5)本行將以代扣稅款後之獎勵金金額匯入邀請人之本行存款帳戶,若邀請人拒絕給付上述稅額,視為自動放棄受獎資格。
(6)本行保留得隨時修改、暫停、取消、終止本活動之權利,變更後之活動內容將於本行網站公告後生效。
條件:開戶完啟用「金融卡」,活動從2021/7/1到2021/9/30
(6/31前開戶100元在6月開戶6月壽星200元條件是「登入行動網銀app」,7/1後開戶200元條件是「開啟金融卡」)
1.活動名稱:超級好朋友
2.活動期間:2021/7/1~2021/9/30
3.活動辦法:邀請好友透過您的推薦序號或連結開戶,且受邀人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雙方都能獲得新台幣200元交友獎勵金。
4.邀請方式:
(1)登入本行網銀或APP,點選「邀請好友」功能。
(2)複製您的推薦序號或推薦連結,分享給好友。
(3)好友於開戶流程中輸入您的推薦序號,或使用您的推薦連結線上開戶,且於指定期間成功啟用金融卡。
(4)您和好友,各自可獲得200元現金回饋。
5. 回饋時間 如下(以下年度皆為2021):
.受邀人成功開戶(7/1-7/31) &成功啟用金融卡(8/10前) -->回饋時間:8/31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8/1-8/31) &成功啟用金融卡(9/10前) -->回饋時間:9/30前
.受邀人成功開戶(9/1-9/30) &成功啟用金融卡(10/10前) -->回饋時間:10/30前
6. 符合活動資格者,獎勵金將依回饋時間,回饋至邀請人和受邀人之本行存款帳戶(實際回饋入帳時間依本行作業時間為準,入帳時邀請人和受邀人須皆須持有本行有效存款帳戶,否則雙方皆喪失獲獎資格)。
7.注意事項:
(1)受邀人若同時被多人推薦,以最後成功開戶所使用之推薦序號/連結為準。
(2)受邀人同意,凡使用邀請人之專屬連結或推薦序號完成本行帳戶之開立,即表示同意本行可將其姓名(部分文字隱藏)、申請日期、審核進度及核准與否提供與邀請人知悉。
(3)受邀人僅能獲得一次回饋。
(4)本活動屬其他所得,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自本行獲得之年度所得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不含)者,應列入得獎者年度綜合所得;若單筆奬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者,按獎項價值百分之十代扣稅款。本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若得獎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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